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通讯及创意产业政策范畴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08.04.2020  00:20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四月七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就通讯及创意产业政策范畴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多谢主席。正如我在上一环节所说,香港经济受到全球疫情影响,正面对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巨大挑战。我刚才就对外经贸、旅游等行业作政策汇报,这一节我希望集中交代电讯、广播、创意产业等方面的工作。   

  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有部分工作仍然能够如期在今年内推行。在电讯方面,香港已经正式步入5G时代。由四月份开始,5G商用通讯已经投入服务,这是建基于我们在去年如期分阶段分配5G电讯频谱,让各商业营运者可以提供服务。各大电讯商均表示,将于未来数年投入数以十亿元计的资本,逐步发展覆盖全港的5G电讯基建。随着5G网络铺设,我们除了可以发展通讯以外,亦可发展例如物联网、智慧城市方面的建设。正如我在上一环节所说,随着5G服务开通,在现时疫情下社会上有不少科技应用均可透过5G网络铺设而得以广泛使用,例如视像会议及遥距学习等。我们希望5G投入服务后,无论在通讯界别,或是在建设智慧城市方面均可以多做一点工作。   

  广播方面,我们会如期在今年十二月一日实施全面数码电视广播,取代现有的模拟制式,腾出频谱扩大将来的电讯服务,特别是5G方面的使用。我们同时照顾仍然使用模拟电视的弱势社群和长者,使他们可于这段期间由收看模拟制式转换至数码电视。早前我们委托了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于今年一月推出「关爱基金数码电视援助计划」,至今已接获7 100宗申请,并为4 300户安装数码电视机或机顶盒,希望为他们在接收电视广播上带来改善。

  创意产业短期内必然会受到疫情影响。我们透过两个基金──「电影发展基金」和「创意智优计划」在经济上作出支援,分别各自有十亿元资金于这段期间协助业界。就「创意智优计划」而言,我们已拨款超过三亿元,鼓励不同行业推进创意产业。「电影发展基金」方面,十亿元资金会按照以下四方面推展:

(1)以薪火相传的理念,于未来一至两年内制作10至12部电影,每部的最高资助额为900万元,以「以旧带新」的方式,让更多电影得以成功开拍;
(2)透过「电影制作融资计划」,优化现时对电影业的资助;
(3)有好的剧本前亦需要有剧本孵化;我们已预留1,000万元拨款推出「剧本孵化计划」培育优秀剧本;及
(4)为行业提供短期进阶专业培训。

  电影业在过往一年和未来一年可能处于较为淡静的时间,我们希望可以在这方面提供帮助。   

  至于法例检讨和政策修订,我们已经完成电视及声音广播条例规管制度的检讨,亦得到大家的支持,《2019年广播及电讯法例(修订)条例草案》(《草案》)委员会大致完成法例的修订工作。我们十分希望《草案》能恢复二读辩论,以尽快推出「拆墙松绑」的措施。   

  主席,我知道这一节会议很多人关注我的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下其中一个部门,就是香港电台。刚才在上一节会议亦有议员想事先提问,倒不如我现在就香港电台提出四个观点,方便大家稍后讨论。   

  第一个观点是,香港电台有双重身分,它既是一个政府部门,同时也是一个按照《约章》(《香港电台约章》)成立的公共广播机构。无论作为政府部门,还是公共广播机构,它必须及有责任尊重和维护一国原则,这是不可以有偏差的。   

  第二个原则是,港台的角色或成立的公共目的和使命是十分清楚的,这是透过其《约章》所订立,尤其是《约章》第四条清楚说明其公共目标和使命是包括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分的认同感,以及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的认识。这些都是港台作为一个公共广播机构的目的和使命,它必须尽力遵行。   

  第三个观点是,香港电台享有高度的编辑自主,但并非「无王管」。它受到一定的制约,而这些制约亦清楚列明在《约章》之中。在政策方面,它受到商经局的监督;而《约章》亦列明它要接受由特首委任的顾问委员会给予的意见;同时和其他广播机构一样,于收到投诉时受到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制约。   

  最后,既然香港电台享有编辑自主,而广播处长作为其总编辑,是代表整个部门,对香港电台所制作的节目负起编辑的最终责任。这是权与责的问题。   

  我希望先在这里提出这四点,相信稍后很多议员会就着港台提出问题。我希望先清楚详细地表明政府的立场,我乐意接受大家的提问。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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