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终身禁止巫秀华重投业界

24.03.2020  02:22



中华太平洋证券有限公司(中华太平洋)前客户主任秀华(女)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终身禁止其重投业界。巫早前被判刑事罪名成立(注1及2)。

原讼法庭于2018年12月裁定巫在2005年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盗取中华太平洋客户价值约1.102亿元的股份罪成。

巫亦透过以其亲属名义于中华太平洋持有的代名人客户帐户,在未经授权下于公开市场将被盗取的股份出售,所得款项最终存入由巫控制并属于其亲属的银行帐户内(注3、4及5)。

巫更串谋中华太平洋前结算文员许芳婷(女),藉着许在中华太平洋的电脑系统和客户结单上制造虚假的记项,以掩饰其盗窃行为。

鉴于巫被判刑事罪名成立,证监会认为她并非获发牌或注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

备注:

  1. 巫在199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4日期间隶属于中华太平洋,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她在1993年1月1日至2004年11月8日期间亦根据该条例获发牌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她目前并非证监会的持牌人。
  2. 巫承认一项串谋偷窃,即触犯了《盗窃罪条例》第9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以及一项串谋欺诈,即触犯了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C(6)条。她就第一项控罪被判处监禁八年,并就第二项控罪被判处监禁11年零三个月。
  3. 请参阅 司法机构网站 所载的《判刑理由书》(案件编号:HCCC 12&13/2017)。
  4. 中华太平洋以1.56亿元在市场上购回被巫盗取的股份,而价格差异是因多年来的股价有所上升所致。
  5. 证监会在2013年取得法庭命令,禁止巫处理在全球各地为数156,471,705元的资产。请参阅证监会 2013年3月1日 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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