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为沪股通及深股通引入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30.11.2017  23:3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公布,就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沪股通及深股通引入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建议,已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达成共识(注1)。

为协助市场作好准备,香港联交所即将发表一份资料文件,说明建议制度的运作细节。建议制度拟定于2018年第三季度实施。

本着互惠原则,及为了协助对方履行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监管职能,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亦同意在沪股通及深股通实施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后,尽快为港股通引入类似制度。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对等实施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之计划,显示了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决心通过有效的监控及监察,在打击市场失当行为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这对于维护市场廉洁和加强对两地市场投资者的保障至关重要。长远而言,我们亦计划为所有在香港联交所进行的交易实施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此举与全球其他主要市场所采取的类似措施相符。”

沪股通及深股通引入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涉及香港联交所及其附属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以及向内地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转交有关资料。证监会将与香港联交所合作,以便这些资料的收集、使用和转交遵循所有适用的资料私隐法例及原则。

备注:

  1.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就香港与内地的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作出规定。请参阅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4月10日就沪港通发表的 联合公告 ,以及于2016年8月16日就深港通发表的 联合公告


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举行执法合作工作会议暨联合培训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就加密货币相关产品及衍生工具发出提示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发出一份 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