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集会权利仍须守法
18.08.2017 09:33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律政司留意到社会上部分人士指检控有政治目的,甚或是政治迫害,有关指控全无基础,更漠视本案客观存在的证据。
律政司是依据《检控守则》、适用法律和证据,处理刑事案件;而且香港特区司法独立毋庸质疑。判案书的理据显示,法院纯以法律角度处理本案,不可能存在政治动机。
声明强调,三名被告并非因行使公民自由权利而被定罪,而是因进行抗议时的行为触犯法律。
特区政府一直尊重言论、示威、集会等自由和权利,但行使权利时必须尊重法律,不应超越法律容许的界线。
上诉法庭今日的判案书,厘清相关法律原则和量刑准则,为日后同类案件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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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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