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加强创新及科技发展的措施

01.11.2017  19:59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四题:加强创新及科技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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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卢伟国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的答复:
 
问题:
 
  刚发表的《施政报告》提出循八大方面的措施加强本港的创新及科技发展。有关措施包括增加研发资源、发展落马洲河套地区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以及透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港深合作,打造大湾区国际创科中心。此外,政府将成立高层次跨部门的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并由行政长官亲自领导,以审核及督导该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会增加研发资源,并定下把本地研发总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在五年内由0.73%倍升至1.5%的目标,政府有否制订具体的短期和中期目标比率,以及落实和检讨各项措施的时间表;有否考虑订定更长远的目标,例如在未来十年内把有关比率提升至2.5%;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就落实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和打造大湾区国际创科中心的措施,政府有否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包括如何加强香港与大湾区内地地区的创新及科技合作计划),藉此让本港的工商和创新及科技界更好地把握大湾区发展将会带来的机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就将会成立的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及相关谘询组织,其成员组合会否包括世界级科技专家及企业家,以及其职权范围会否包括听取及回应本港创新及科技界人士的诉求、制订更长远和全面的创新及科技发展策略,并为相关工作制订主要绩效指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行政长官在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提出,政府会循八大方面加强创新及科技(创科)发展,包括:(1)增加研发资源;(2)汇聚科技人才;(3)提供创投资金;(4)提供科研基建;(5)检视现行法例及法规;(6)开放政府数据;(7)由政府带头改变采购方法;以及(8)加强科普教育。政府深信创科可以成为香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我们会推出多项新措施,并加强现有措施,以创科带动经济多元发展,加强香港的竞争力。
 
  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后,我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答复如下:
 
(一)政府一直致力增加研发资源。目前,香港的研发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约0.73%,并以公营投入为主,约占55%,与其他先进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二二年把本地公私营研发总开支增加至约450亿元,即本地生产总值的1.5%,并逐渐将公私营机构研发开支的比例从公营主导扭转至公营及私营共同投入并以私营为主——即约45%:55%的可持续局面。为达到此目标,我们将逐步增加公共研发投入,同时鼓励私营机构进行更多研发活动。
 
  在公共投入方面,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各项计划,资助能提升本港创科水平及业界发展的项目,鼓励私营机构投资研发和应用科技,并将本地优秀研究成果商品化。基金在创科方面提供的资助,已由二○一三/一四年度的7.3亿元倍增至本财政年度的逾15亿元。我们会适当地向基金进行注资,以支持更多研发活动。另外,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的资助,是本港大学研究经费的重要来源。在二○一五/一六年度,教资会资助大学研究的总支出为95.5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0%。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的科研,行政长官已在《施政报告》宣布,为大学研究额多投入不少于100亿元。
 
  在私营机构方面,为鼓励企业在香港进行更多研发项目,《施政报告》提出为研发开支提供更高的扣税金额。企业符合资格的首200万港元研发开支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亦可获200%扣减。我们已展开相关的法案草拟工作。如建议获立法会支持,有关措施可望在二○一八年第三季落实。
 
  我们会致力达到定下的五年目标。事实上,如私营机构所占的研发份额能得以健康增长,把本地公私营研发总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提升至1.5%,甚至更高的百分比,并非遥不可及的目标。
 
(二)我们非常重视内地与香港在创科领域的合作,透过结合内地丰厚的资源及生产能力,以及香港在国际化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实力和经验,两地产业的竞争力可得以提升,达至互利共赢。
 
  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将会是香港历来最大的创科平台,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则是重要的国家发展策略,两者均会为香港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机遇。
 
  我们正全速进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工作。香港科技园公司已于今年十月六日成立全资拥有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上盖建设、营运、维护和管理。另外,规划署现正整理公众人士及相关机构就河套地区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提出的申述及意见,并会在本月十七日提交予城规会(城市规划委员会)考虑。项目前期工程道路的法定程序已完成;第一期主体工程的早期筹备工作亦正同步进行。待前期工程详细设计完成后,我们会在二○一八年上半年就河套地区前期工程的施工及第一期主体工程的详细设计工作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如获立法会批准,前期工程可随即展开。我们会争取在二○二一年或之前向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提供首幅可供发展的土地,以展开楼宇建筑工程。
 
  创新及科技局正积极参与国家发改委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下,把大湾区发展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研究工作。我们期望透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港深合作,贯通创科产业的上、中、下游,打造大湾区的国际创科中心。我们会继续与内地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内地的规划工作,进一步推动香港与内地的创科合作。
 
(三)创科发展涉及不同范畴,需要跨政策局的合作及协调。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宣布,成立并亲自主持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审核及督导创科八个方面的措施和智慧城市的项目。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将包括大部分司局长,以及相关的部门首长,是一个跨部门的高层次政府内部会议,可更高效地领导、协调及推进创科发展。我们已制订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并会尽快举行第一次会议。
 
  政府亦会继续透过现行其他谘询架构,包括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听取来自社会各界,包括科技专家及企业家,就推动本港创科发展及再工业化的意见。

 

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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