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金管理业务在2015年保持平稳
22.07.2016 22:33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来源: www.sfc.hk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发表年度 基金管理活动调查报告 ,当中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香港的基金管理业务合计资产(注1)按年微跌1.6%至173,930亿元(注2)。
调查结果显示,源自海外投资者的资金占香港基金管理业务(不包括房地产投资信讬基金(简称房地产基金))的68.5%。年内,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包括私人银行业务,以及构成资产管理及基金顾问业务一部分的私人客户基金)总值达47,750亿元,较去年上升4.3%。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纵使在过去一年,环球市场波动,香港仍保持其作为首屈一指的国际基金管理中心的地位。随着具开创性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成功落实,证监会将会采取策略,进一步令香港发展成为一个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全球资产管理中心。”
以下是各类市场参与者在2015年的表现的分项数据:
其他调查结果包括:
该调查报告亦指出,证监会现正积极推行各项政策,以优化香港资产管理业务市场的基础设施。随着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落实,证监会将会继续研究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订立类似的合作安排。其他举措包括就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引入全新的法律及监管框架、发展网上及另类基金分销平台,以及就提供更多不同种类的基金产品与业界紧密合作。
证监会自1999年起每年进行这项调查,以评估香港基金管理业的情况,从而制订相关政策及工作规划。今年共有621家机构同意参与调查,当中包括555家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及基金顾问公司、45家注册金融机构,以及21家保险公司(注3)。
完
备注:
- 基金管理业务合计资产包括证监会认可房地产基金,以及资产管理业务、基金顾问业务及私人银行业务(在报告中归类为“基金管理业务(不包括房地产基金)”)。其他主要调查结果请参阅本新闻稿附录。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金额均以港元计。
- 回应者包括三个类别:
(i)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6或117条获发牌的资产管理公司及基金顾问公司;
(ii)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9条所指的注册机构,即《银行业条例》第2(1)条所界定的认可财务机构;及(iii) 根据《保险公司条例》注册并从事长期业务的保险公司。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2.07.2016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