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原址换地 保育沙罗洞
16.06.2017 01:33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环境局表示,沙罗洞地带具高生态价值,极需积极保育管理,以防止恶化和遭受破坏。该处可作长远和持续管理,供公众享用。政府提出换地建议,是对自然保育的明确承担和重要倡议。
局方强调,建议属于非常独特和个别方式,是基于保育政策需要而在公私营合作计划框架以外作出的安排。政府不会轻易考虑采用同样方式,推行其他生态重要地点的保育管理。
局方指,沙罗洞地带内没有生态较不易受破坏的合适土地,供发展公司按公私营合作计划框架发展,而相关私人土地业权大致归同一业权机构。同在大埔区,有一幅位于已修复堆填区内的土地已有长远规划,作发展高尔夫球场之用。基于这些因素,非原址换地建议属可行安排。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会见传媒时表示,沙罗洞是山林湿地、蜻蜓天堂,其独特生态价值仅次于米埔,需要积极保育,才能维持长远的生物多样性。
他指,目前建议能达最佳保育效果,是现届政府保育工作的里程碑。相关部门会和业主讨论地契条款等细节,作出协调和支援。
发展公司交还的沙罗洞土地,加上沙罗洞现有的政府土地,会交由渔农自然护理署积极保育管理。部门会探讨委讬合适非政府机构,并与当地持份者协作,提供设施和服务,供公众享用和教育之用。
至于船湾堆填区内批予发展公司的土地,建议契约年期50年,土地补价须按十足市值评估。发展公司须进行研究和技术评估,并取得相关批准,方可推动项目。政府会继续负责船湾堆填区的修护工程。
政府会继续与发展公司商讨建议细节,并向大埔区议会汇报进展,再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寻求正式批准非原址换地基本条款和条件。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16.06.2017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