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非法劳工判囚

02.08.2016  20:43
一名雇主聘用非法劳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罪名成立,判囚两个月。 

 

入境事务处人员3月17日巡查观塘一间餐厅,拘捕一名受雇洗碗的越南籍男子,为免遣返声请人士。他其后被控在港受遣送离境令规限,未得授权而接受雇佣工作,被判监禁15个月。

 

该处强调,雇用非法劳工最高可判罚款35万元和监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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