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帆:放宽富户政策限额值商榷

25.10.2017  20:30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房委会修订富户政策时,已考虑住户能力。对于应否进一步提高相关入息限额,以鼓励年轻人与长辈同住,他认为在合理分配公屋资源的大前提下,有关建议值得商榷。

 

陈帆回复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提问时说,公屋供不应求,修订富户政策可向社会发放清晰信息,公屋资源应聚焦分配予较有迫切住屋需要人士。

 

经修订的富户政策规定,若公屋住户在港拥有私人住宅物业,或家庭入息超过公屋入息限额五倍,又或家庭总资产净值超过公屋入息限额100倍,便须迁离公屋单位。

 

陈帆解释说,房委会订定资产限额时,已考虑去年出售居屋和「绿置居」先导项目景泰苑单位的售价,认为资产达公屋入息限额100倍的住户,有足够能力购买近期推出的资助房屋;而入息水平达公屋入息限额五倍的住户,已属全港同类住户中入息最高的7%,故认为入息或资产超过规定的住户,相对较有能力照顾住屋需要,无须房委会以公帑补贴。

 

他以四人公屋住户情况为例,指修订后的入息限额为$135,250元,远高于轮候公屋的四人家庭申请者的能力。

 

对于有报道指,部分公屋住户为符合富户政策规定,删除入息或资产超出限额的子女户籍,陈帆说,删除户籍原因繁多,包括家庭成员迁出、离世、移民或置业,难以判断个案上升与修订政策有关,强调房委会有不同措施鼓励年青一代与长辈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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