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向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以阻止一名客户提取及转移与涉嫌内幕交易有关的股份和款项
04.06.2016 02:09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汇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汇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该公司处理一名客户帐户中所持有的现金及股份,因有关帐户持有涉嫌内幕交易的收益(注1及2)。
汇富并非证监会调查涉嫌内幕交易的对象,而限制通知书并不影响汇富的运作或该公司的其他客户。汇富在调查期间向证监会提供全面的协助。
限制通知书禁止汇富,除非事先获得证监会的书面同意,处理该客户(或获授权操作该帐户的任何人)就某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包括:(i)提取该等股份及/或转移因处置该等股份而产生的款项;及/或(ii)处置或处理该等股份。汇富亦须在接获任何有关指示时通知证监会。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及公众利益而言,发出限制通知书以禁止耗散该帐户所持有的涉嫌内幕交易的收益,是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完
备注:
- 限制通知书乃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发出。
- 汇富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04.06.2016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