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向海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

03.04.2020  17:53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海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纳资产)发出限制通知书,原因是对其可靠程度和诚信,以及能否称职地、诚实地及公正地进行受规管活动,乃至是否继续持牌的适当人选有所怀疑(注1)。

该限制通知书禁止海纳资产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透过代理人经营任何构成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的受规管活动的业务,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备注:

  1. 该限制通知书乃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条而发出。海纳资产是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法团,就其各项牌照而施加的其中一项发牌条件是不得持有客户资产。海纳资产的注册商业名称为www.1234567.com.hk,公司网址是www.1234567.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