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表有关修订《自动化交易服务指引》的谘询总结

01.03.2016  18:26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发表有关建议修订《监管自动化交易服务的指引》的 谘询总结 (注1)。

考虑到回应者的意见(注2),为了厘清情况,证监会对建议修订作出了数项修改。

证监会拟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强制性结算规定生效当日起同时实施经修订的《自动化交易服务指引》,有关日期预计为2016年9月1日(注3)。

若中央对手方拟于该日起就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强制性结算服务,便应确保在2016年4月29日或之前将其就自动化交易服务认可及获指定为中央对手方的申请,连同详尽完备的资料及文件,送达证监会。

申请人若就有关程序有任何提问,欢迎联络证监会。

备注:

  1. 证监会在2015年11月20日就更新《自动化交易服务指引》而作出的建议修改发表 谘询文件 。谘询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
  2. 证监会接获15份意见书。回应者普遍支持建议的修订。
  3. 由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第一阶段强制性结算的开始日期已由2016年7月1日押后至2016年9月1日(须视乎相关附属法例的立法程序的进度而定),经修订的《自动化交易服务指引》预期亦会押后至当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