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现保荐人工作仍然存在缺失
26.03.2018 20:23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会(证监会)今天发出 通函 ,促请从事保荐人工作的持牌法团严格检视及改善其系统和监控措施,因证监会早前 对保荐人进行的主题视察 (注1)发现它们的操守水平、尽职审查的作业手法及内部系统和监控措施存在缺失。
该项视察发现,有些保荐人在进行尽职审查时没有就明显的预警迹象作出跟进,只是依循标准的尽职审查清单,而没有因应特定上市申请的情况作出调整,及没有确定接受会见者具有适当的权限和知识以提供所要求的资料。
证监会在审阅上市申请的招股章程草拟本时,亦识别出保荐人理应在呈交申请前可以透过合理的尽职审查发现和加以处理的关注事项。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保荐人及其高级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达到预期标准及遵从相关守则、规定及规例。若有违反,证监会定必果断地对须负责的人采取执法行动。”
该项视察亦发现,在GEM(前称创业板)就首次公开招股交易进行的保荐人工作常出现严重的缺失及不合规情况。
自2013年10月以来,有44宗上市申请因在审阅过程中监管机构提出足够严重的关注事项而遭发回或拒绝。今天发出的通函强调,保荐人若过往曾经有上市申请遭发回或拒绝,或被发现有严重缺失及不合规情况,预期可能会受到更频繁的视察及监管行动。这些因素可能令保荐人履行其责任的能力备受质疑及令人怀疑有潜在的合规风险。该等保荐人日后呈交的上市申请亦可能会受到较严格的监管审查。
完
备注:
- 是次主题检视涵盖31名保荐人在2013年10月(即新的保荐人制度引入之时)至2017年12月期间的工作。详细的视察结果载于证监会今天发表的《关于从事保荐人业务的持牌法团的主题检视报告》。这是继证监会在2011年3月首次就保荐人主题检视发表 报告 后进行的同类主题检视。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6.03.20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