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与迪拜金融服务局签订金融科技合作协议

29.08.2017  00:5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与迪拜金融服务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互助框架以紧贴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注1)。

根据该协议,证监会将会与迪拜金融服务局在资讯共享、具潜力的创新项目及寻求进入对方市场的创新型企业的转介方面开展合作。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这份协议突显了证监会在加强监管合作,及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我们期望与迪拜金融服务局紧密合作,以支持两地市场的金融科技发展。"

迪拜金融服务局行政总裁庄思滔先生(Mr Ian Johnston)表示:“建立一个能促进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创新发展的制度,是我们的策略性重点工作。这份与香港证监会签订的协议加深了两地市场的合作,并将会就良性创新原则建立共识。"

继证监会于2016年成立金融科技联络办事处(注2)及迪拜金融服务局于本年度推行监管金融科技制度(注3)后,双方签订了该协议。

备注:

  1. 合作协议 载于证监会网站内〈 金融科技联络办事处-合作协议 〉一栏。
  2. 证监会于2016年3月成立 金融科技联络办事处 ,以便与在香港从事金融科技发展及应用的公司加强沟通,促进金融科技界对现行监管制度的理解,以及确保证监会能够掌握金融科技的最新发展。
  3. 迪拜金融服务局在2017年8月1日引入法规,正式确立为贷款及投资众筹平台而特设的制度,以提高市场效率及提供更佳的服务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