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与联交所就创业板股份首次公开招股活动发表联合声明

21.01.2017  02:02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就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份出现股价波动发表 联合声明 。证监会及联交所认为,某些市场做法可能使有关股份无法发展一个有秩序、信息灵通和有效率的市场。

证监会同时发出了一份 指引 ,向保荐人、包销商及配售代理阐明,他们为在创业板新上市股份安排上市及配售时应达到的操守标准。

寻求在创业板上市的新申请人应确保已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所有相关规定,包括已确保寻求上市的证券能够在上市时发展出一个公开市场,以及有秩序、信息灵通和公平的交易环境。

申请人、保荐人、包销商或配售代理若未能设立适当的政策及程序,证监会或联交所将在适当情况下对它们采取行动,以确保有关配售活动能够以公平及有秩序的形式进行。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何贤通先生表示:“《创业板上市规则》及证监会的《操守准则》所载的规定旨在确保本港的市场廉洁稳健、具质素、透明度和公平的。该联合声明及指引的对象是申请人、保荐人、包销商及配售代理,因它们在维持本地上市市场质素方面均扮演着关键角色。 ”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表示:“当股份在创业板进行首次公开招股时,保荐人、包销商及配售代理在上市及配售方面均担当着重要角色。保荐人应就整体策略和配发基准向新申请人提供意见,藉以营造一个公开的市场及使其股份由不同方面的人士持有,而配售代理亦应制订适当的政策及程序,以避免配售的股权过度集中。”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先生(Mr David Graham)表示:“今日的联合声明是一项初步对策,以处理现时在创业板新上市中一些备受关注的配售问题。我们会继续对创业板进行更广泛的改革。与此同时,一旦怀疑配售证券出现股权过度集中,证监会或联交所亦会跟进查询。 ”

投资者应注意,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创业板上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