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董事逃税罪成候判
14.07.2016 01:40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51岁被告在2005/06至2010/11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内,申索扣除认可慈善捐款共469,400元,没向税务局提供足够证明。
税务局追查下得悉被告只于2005/06和2010/11课税年度向一间慈善团体捐款20元和2,000元。被告在六个年度虚报的扣除总额达467,380元,逃缴税款合共78,737元。
税务局提醒纳税人,逃税是刑事罪行,每项控罪最高可判入狱三年和罚款50,000元,另加相等于少征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14.07.2016 01:40
本地公司数目增至138万
公司注册处今日公布,截至去年底,政府新闻网
促旅行社加强资料保安防黑客
对于先后有旅行社客户资料被黑客盗取,政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