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梁谈投资协定

14.09.2015  11:07
8月底,我连续出访了智利和墨西哥。这两个拉丁美洲国家虽然与香港相隔千里,但和香港的经贸关系却愈见紧密。香港与智利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于去年10月生效后,两地正在谈判自贸协定下的投资协定,进一步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墨西哥方面,我在访问墨西哥城期间与其经济部部长会面,会后两地随即宣布将在明年启动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谈判。
 

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简称「投资协定」,是政府与政府之间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其目的是促进和保护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地区内的投资。投资协定通常订明缔约双方须公平对待彼此的投资者、投资者在其投资被征收时可获赔偿、投资者因战争或其他武装冲突蒙受损失可获公平对待、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以及投资争端须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处理。香港与外地缔结投资协定一方面可加强海外投资者在香港投资的信心,确保其在香港的投资得到充分保护,另一方面亦确保香港投资者在海外的投资享有相应保护。

 

香港一直致力与其他经济体缔结投资协定,以促进双向投资流动及带动本地经济。至今,香港已与其他经济体签订了17份投资协定,有关经济体为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荷兰、新西兰、瑞典、瑞士、泰国及英国。另外,香港亦分别与加拿大、巴林及缅甸完成了投资协定谈判,并会在有关内部程序完成后,签署这3份投资协定。

 

除了上述与智利及墨西哥的投资协定谈判外,香港正与俄罗斯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谈判投资协定,而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10个成员国(即汶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谈判中的自贸协定亦包括一份投资协定。同时,香港正继续积极探讨与其他经济体开展投资协定谈判,特别是新兴经济体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沿线国家。可以说,香港的投资协定网络正在稳步扩展,一方面吸引更多外资流入,另一方面亦配合港商投资海外的趋势。

 

外来直接投资一向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表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在2014年,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流入金额名列全球第二位,达1,030亿美元,而香港的向外直接投资流出金额亦名列全球第二位,达1,430亿美元。香港弹丸之地而成为国际投资枢纽,除了因为香港本身拥有众多优越条件外,亦与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有莫大关系。一方面,香港是外来投资者进入内地及亚洲其他市场的理想基地;另一方面,香港亦为内地企业「走出去」进行业务扩展、并购和投资提供一流的服务和支援。香港的投资协定保障了在本港成立的企业在其他缔约方的投资,亦强化了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及国际投资枢纽的地位。

 

我相信,香港缔结的投资协定,将继续吸引外资进驻香港,提高本地就业,亦让香港保持竞争优势,继续担当国际投资枢纽的角色。

 

(以上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9月14日在报章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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