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新闻自由受法律保障

20.11.2015  01:42
行政长官梁振英说,香港的新闻自由一直受法律保障,传媒生态活跃。传媒无畏无惧地对社会上种种事情作出报道和评论,并经常对特区政府批评,有目共睹。

 

梁振英今晚结束马尼拉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会议后返抵香港,在机场会见传媒,回应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报告中有关香港的评论。

 

他说,香港的事情完全是中国内部的事务,是中国人之间的事情,特区政府一直根据《基本法》和香港其他法律施政。

 

此外,梁振英宣布香港已获中央同意,在韩国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为香港在中国内地以外设立的第13个经贸办事处,相信对促进两地经贸、旅游和文化交往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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