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涉嫌内幕交易者发出逮捕手令

25.02.2016  21:14



东区裁判法院今天向内地居民唐娴(女)发出逮捕手令,因其今天未有就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控告三项内幕交易罪到东区裁判法院作出答辩。

在2011年5月18日,中国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无线)发出盈利预警公告(注1)。在2011年5月19日,中国无线的股价下跌28.9%。

证监会指称,唐当时为中国无线全资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财务部经理,知悉中国无线在2011年1、2及3月录得的盈利收入显著下降。

证监会指称,唐在2011年3月11日至4月27日期间,知悉有关消息属股价敏感资料且在中国无线作出披露前属非公开资料,仍进行有关交易。唐透过行使48,000份购股权及其后出售经转换股份,合共获利约130,000元,以及透过出售其一直拥有的140,000股中国无线股份,避免了约192,000元的亏损。

证监会向法院表示,唐是内地居民,自证监会对本案展开调查后,唐从2011年11月26日至今一直未有再来香港。

东区裁判法院朱仲强裁判官接纳证监会的申请,向唐发出逮捕手令。

备注:

  1. 中国无线现称酷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