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侍产假诞生 劳资和谐重平衡
这是经历八年多的社会讨论,经过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内雇主与雇员代表长时间协商,反复辩证后达成的共识,终于成功踏出的一步,是改善香港劳工权益进程的另一个里程碑。新通过的《修订条例》让合资格的男性雇员可享有三天有薪侍产假,期间可获得每日平均工资五分之四的薪酬。
在条例草案审议过程中,有立法会议员认为建议不够进取,希望增加侍产假日数和薪酬比率,他们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但必须知道,香港的雇主,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任何新增的雇员权益,都必须要考虑雇主的承受力。政府提出的方案务实、审慎和合理,是一个零的突破,亦是较合适的起步点。
毕竟,私营机构提供法定侍产假福利所引致的成本,要由规模各异的雇主承担,因此,订定劳工法例中所提供的任何福利时,政府必须小心考虑在雇员利益和雇主承担能力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法例所订立的,只是一个法定的门槛标准。政府鼓励雇主在考虑自己的业务状况及能力等因素后,可尽量给予雇员更佳福利。事实上,现时已有一些机构自发提供较长的侍产假,但以法定方式硬性推行又当别论。政府亦已承诺在法例实施一年后检讨其运作,探讨侍产假安排的改善空间。
一直以来,劳资和谐是香港赖以成功的重要基石,亦是当初成立劳顾会的目的。劳顾会在香港存在已80多载,由战后至今,劳顾会发挥了一个极之重要的角色,是劳资及政府三方沟通的一个高层次的重要平台,所有劳工法例、重大政策及措施出台前,均先经过劳顾会磋商、达成共识。因为唯有通过一个有代表性及受持份者尊重的机制,才能够顾及各方面的利益。
在这机制下,香港的劳工权益一直稳步改善,近年的例子包括法定最低工资顺利推行;以及《破产欠薪保障条例》在起步后一直随社会发展逐步提升保障等,这都需要经过不断协商、凝聚共识、互谅互让,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的配合,不能一蹴即就。
接着,政府会尽快将《修订条例》的生效日期公告刊宪,并提交立法会省览,进行所需的立法程序。如获立法会支持,最早可于2015年2月底——即农历正月——正式生效。
我再次感谢各党派议员,本着与政府一同推动家庭友善雇佣政策的目标,通过了《修订条例》,让侍产假得以「顺产」,为一众准爸妈增添喜悦。
(以上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12月20日在其网志发表的 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