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与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就法国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签订备忘录

10.07.2017  21:28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签署了一份关于法国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基金互认安排)的 谅解备忘录 (备忘录),允许合资格的香港公募基金和法国的UCITS基金透过简化的审核程序,在对方市场向零售投资者进行销售。

备忘录是香港与欧盟成员国之间就销售合资格的香港及法国基金(目前包括一般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及混合基金)建立监管框架的首份协议。

备忘录亦订明有关定期沟通和监管合作的机制,让证监会及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得以履行各自在监督及监管方面的权责。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促进香港资产管理业的发展是本会的策略性目标之一。新的合作框架为香港基金开拓机遇,令它们可于一个在欧盟占领导地位的市场发售,这标志着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持续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我们期望凭借在备忘录下经加强的监管联系,与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保持合作。”

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主席Mr Gérard Rameix表示:“法国与香港建立这道新的桥梁,对于一直寻求在国际间发展业务的法国资产管理业而言,是一项重大突破。是次合作不但反映巴黎作为一个金融中心的吸引力,亦显示出一个首屈一指的亚洲市场对法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和产品存在需求。我们期望有关协议会为法国市场带来各种机遇,以及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与证监会能加强合作,从而确保我们的业界人士能够在一个清晰且稳健的监管框架下运作,而法国的投资者亦能够得到适当保障。”

有关基金互认安排的进一步详情已载于今天发出的《 证监会通函 》及《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就互认香港基金的规定与程序( AMF requirements and process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Hong Kong Funds )》。



香港澳洲海关签订互认安排
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今日(布鲁塞尔时间)与署理澳洲移政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