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广播条例》及《电讯条例》检讨公众谘询今日展开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公布就《广播条例》及《电讯条例》第二阶段检讨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是次检讨旨在就改善电讯规管架构提出建议,为第五代流动通讯(5G)及物联网科技的来临作好准备,进一步便利电讯业在香港发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发言人说:「5G的来临将为电讯业带来新一浪的革新,大大促进物联网和智能通讯平台的大规模应用。我们必须及早准备就绪,确保相关规管架构能够配合。」
他续说:「我们在进行检讨时,参考了一些运作经验,以及营办商和其他持份者的回应和意见。总体而言,我们认为自电讯市场于二○○三年全面开放以来,现行规管各类电讯服务的架构大致有效,无须就相关法例作出重大修订。尽管如此,仍有空间推行措施,配合电讯科技的最新发展。」
政府在谘询文件中,在「迎接5G及物联网科技的来临」及「便利业界营商」两个主题下提出以下四项建议措施:
迎接5G及物联网科技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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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管5G及物联网时代下装置的电讯功能
在不久将来,除了专门的电讯设备及装置(例如固网电话、传真机及流动电话),其他日常生活物件均可配备电讯功能。它们可以互相连接及通讯,因此有需要就各种物联网装置的电讯功能进行规管。经检讨后,政府认为物联网装置的电讯功能应继续由《电讯条例》规管,并建议将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的规管权力及职责集中在电讯设备和5G及物联网装置的电讯功能(即电讯网络的完整性及兼容性,以及管制非电离电磁辐射的水平);这些设备及装置的非电讯功能(例如电力及其他安全范畴)则由其他适当的相关专项法例规管。
2. 保护地下电讯基建设施
香港的地下空间满布电话线和光纤电缆,是组成电讯网络基建设施的重要一员;随着5G服务即将来临和各式智慧城市应用的普及,电讯基建设施的完整性倍加重要。因此,政府建议在《电讯条例》订立新的刑事法律责任,以阻遏因疏忽而导致地下电讯设施损毁。如有关人士遵守通讯局公布的相关业务守则或指引,可以作为被控触犯拟议罪行的免责辩护。
便利业界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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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简化发出非传送者牌照
为便利业界在5G时代尽快推出创新服务,政府建议简化在现行法例下发出非传送者牌照的机制,即赋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透过在宪报刊登公告,而无须透过在《电讯条例》附表1指明该等非传送者牌照。在新机制下,发出非传送者牌照将不涉及修订附属法例。新措施有利电讯市场迅速发展,以迎接新科技和新应用服务的来临。
4. 改善《电讯条例》下的上诉机制
现时的电讯市场日趋复杂和活跃、发展亦更为快速,电讯营办商期望有更具成本效益和更有效的途径,表达他们对某些规管决定的不满。政府经检讨后,建议改善《电讯条例》下的上诉安排,成立独立上诉委员会,处理通讯局所作出的某些决定。政府将参考现行的电讯(竞争条文)上诉委员会,制订拟议上诉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细节。
有关以上修订建议的详情,可参考公众谘询文件(www.cedb.gov.hk/ccib/chi/paper/pdf/BOTOReview_2(chi).pdf)。
《广播条例》及《电讯条例》的检讨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有关广播规管架构检讨的公众谘询已于二○一八年五月完成,持份者大致上支持更新规管架构的建议方向,政府的目标是在二○一九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以落实放宽建议。
第二阶段检讨有关电讯规管架构的公众谘询将于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结束,政府的目标是在二○一九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市民可透过电邮 [email protected] 、传真(2351 2791)或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21楼)向商经局(通讯及创意产业科)条例检讨小组提交意见。
完
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