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
大家好!
去年12月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广东协议》),已经在3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表示我们对这份《广东协议》的重视,特区政府在短时间内联同商务部及广东省合办宣讲会,由中央部委和广东省官员向香港业界介绍《广东协议》下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在此,我先代表香港特区政府感谢中央和广东省政府对香港的支持,也感谢本地业界朋友抽空出席今天的宣讲会。
《广东协议》
《广东协议》是在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签署的最新一份协议,也是CEPA发展的一个大突破。跟过往CEPA和它的补充协议不同,《广东协议》采用了正面和负面列表的混合模式,表述内地在广东对香港开放的措施,是内地第一份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开放的深度和阔度都超越了以前的CEPA措施。整体来说,在《广东协议》下,内地在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的服务贸易分部门达到153个,占全部服务贸易分部门的95.6%。
《广东协议》下各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按照服务模式分别放进了负面和正面列表中。
在「商业存在」的服务模式,《广东协议》采用负面清单表述开放措施。除了负面清单列明的不符或不适用措施,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就是说,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待遇跟内资相同。在广东设立的港资服务企业,除了负面清单另有规定以外,服务物件和营运地域跟内资企业看齐,原则上不局限于广东。
《广东协议》还采用正面清单表述跨境服务,也就是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的服务模式,以及电信及文化服务领域的27项新增开放措施。
《广东协议》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提高投资便利化的水平。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大部分服务分部门,按内资同等权限和程序办理,并将设立公司和合同章程的核准改为备案管理。我们相信业界会非常欢迎这些深化改革的措施。
我在上面提到的开放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稍后由有关中央部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的代表向大家详细介绍。如果大家有疑问,欢迎在分组研讨的环节提出来。
除了各个服务领域的开放措施以外,《广东协议》中的「最惠待遇」条款,表明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优惠待遇,如果有优于CEPA的,也会延伸至香港,保证香港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
进一步开放
最新的《广东协议》让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率先在广东省落实。《广东协议》的模式及内容,也为2015年年底在内地全境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树立楷模。
所以,《广东协议》不单是CEPA框架发展的里程碑,更是达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目标的踏脚石。就这方面,特区政府会继续跟商务部紧密合作,为下一步的开放作好准备。
粤港合作
一个多星期前,政务司司长跟招副省长在广州共同主持了「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的工作会议,双方同意今年的工作之一,是要确保《广东协议》内各个开放措施能够有效落实。两地部门会积极推进有关的工作,让业界包括中小企业抓紧CEPA的优惠措施。
广东省近年推出多个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而为了配合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工作,广东省改变了过往企业管理模式,推出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工商登记制度」,简化申请手续,促进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国务院及商务部最近就《广东协议》发布备案管理的通知,调整管理模式和简化手续后,相信会缩短公司设立所需的时间和节省成本,进一步鼓励港商到广东开业。粤港今年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帮助港商在多个服务领域早先机,深化粤港两地服务业合作,提升两地服务业的竞争力。我们期待双方能够继续透过CEPA加强粤港的联系,让港资企业可以为广东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互惠双赢。
展望
回顾过去,CEPA框架为香港业界建立捷足先登的台阶。展望未来,内地深化改革开放,内地市场将继续为全世界带来大量的商机。我们希望香港业界能把握CEPA带来的机遇,用好CEPA的开放措施,进入内地市场,打稳根基、长足发展。香港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国际营商网络、专业知识和技术,配合内地在全球贸易、金融和其他商业领域的发展和地位提升,加快内地与国际接轨。我们充满信心,香港企业和专业人才,一定能够在内地和全球市场激烈的竞争当中扶摇直上。
最后,我衷心感谢所有参与今天宣讲会的讲者和业界朋友,并且再次感谢国家商务部、广东省政府以及各内地部委在筹办活动过程中给我们的支持。我祝愿今天的宣讲会圆满成功。
谢谢!
(以上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3月23日在2015《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关政策宣讲会的致辞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