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18.01.2016  14:32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今日(一月十七日)在出席「千户家庭乐满FUN 2016」启动仪式后,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之前安排泛民(议员)与团体见面,但好像仍不能收窄分歧,政府对条例通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版权条例的工作已经於十多年前开始,多年来大家有共识的议题已归纳於今次的条例草案,大家见到现时仍有分歧,即是一些比较大争议性的议题,我们认为可以在下一轮谘询让大家继续探讨,因这些是比较困难和具争议性。大家都见到,网民、建制派、泛民和版权拥有人经过多轮讨论,大家仍未得到共识。现时大家有共识的,其平衡点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认为应先把有共识的议题归纳於条例中,然后把我们的版权条例更新,追得上国际标准,这才是香港的整体利益。

记者:局长,在(财政)预算案前不是余下很多次会议,有没有考虑抽调议程?因现时的僵局大家都会输。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如果这个僵局大家要赢,就应先把我们已有共识的议题(通过),这是经过多轮的谘询,是来之不易的。我有用一个词语来说,这是一个「套现」,我们先take the profit,然后比较大争议性的议题,可以在下一轮谘询。我经常用一个比喻,其实现时我们争议的部分,不是我们版权主要针对大型侵权行为作打击,亦有明文法例有些豁免,让一些普通的上网行为继续进行。我觉得这很大程度上已回应各方,大家都有很大得着,所以希望可以尽早立法。

记者:有没有跟建制派议员商讨,怎样确保未来几次会议不会流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其实建制派议员大家看到出席率已非常高,大家都会很努力,尽量避免流会。但开会的责任,不可以只放在一部分议员的身上,泛民议员亦需要出席这些立法会会议,因为出席立法会辩论是议员的基本责任。政府已根据所有程序进行,我们希望议员也能够配合有关的立法工作,因这个始终是立法会,希望大家能以香港整体的利益为依归。

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