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26.04.2017  09:03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出席香港工会联合会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暨“五.一”国际劳动节酒会后,就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就有线电视要求延迟回覆是否接受其收费电视牌照续期,政府有多方面的考虑。早前我已说过,如果他们的回覆期延迟至五月三十一日,即其收费电视牌照期限的最后一日,这个安排是不理想的,但是,这亦是一个特殊的情况。我们知道他们需要就新的注资方案召开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要有一个通知限期,所以他们将会在五月底进行有关注资的股东大会。我们亦知道,该股东大会对于有线电视能否继续营运收费电视服务是关键的。我们关注到,如果有线电视在五月三十一日决定不继续其服务,对市民有一定影响。这段时间,我们多次与有线的高层进行交流,我们特别关注其服务、员工和接收免费电视讯号方面的安排。我们得到有线电视的承诺,就是无论股东大会的结果如何,他们会把接收免费电视讯号方面对市民带来的影响减至最小;另外亦会顾及用户,如果停止服务会作出安排;第三,亦会根据法例,顾及员工的利益。我们得到有线电视这三个承诺后,我认为批准有线电视延期回覆是否接受续牌,是一个合理可取的方法。我将会去信有线电视,批准其要求。我们相信,有线电视在香港扎根多年,他们会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其社会责任,以及合约方面的责任。

记者:有线电视的承诺是否足以令政府“收货”?例如员工和讯号接收方面,是否足够?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说过,有线电视扎根香港多年,我相信他们有能力履行对政府作出的承诺。

记者:之前你说过,时间方面不是太理想,你现在批准他们在五月三十一日回覆,会否在行政上或文件上先作出处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五月三十一日是他们通知政府是否接受(续期)牌照的限期。其实,一月份开始,我们已去信有线电视,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其续牌申请,我们已因应有线电视的要求,数次(两次)把限期延迟。我相信今次,他们的确需要根据程序,通知股东召开有关注资方案的股东大会,这是一个特殊的情况,我们认为批准其要求,是一个合理可取的方法。

记者:有否后备方案?万一股东会不通过有线电视接受新的注资安排,五月三十一日后如有线要“熄机”,讯号接收方面有否后备方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这正是我们要考虑的。如果万一有这样情况出现,主要(要顾及)三方面,第一是市民接收免费电视讯号方面,因为很多市民家中的电视是接驳有线电视的讯号(分配)系统,包括(接收)其他免费电视的讯号,今次我们与有线协定,得到他们承诺,会将有关影响减至最小;第二是员工和用户方面,要有一个处理方案。我们亦多次向有线表达,他们需要尽快解释清楚这些后备方案,以释除市民疑虑。

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