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两项决议案的修正案的发言(只有中文)

04.06.2015  00:45

  以下为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梁敬国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两项决议案的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陈伟业议员及陈志全议员提出的修订案与他们在去年就原决议提出并遭全数否决的修订案基本上大同小异。修订案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延後创新及科技局的成立日期,以及更改新政策局的名称。

  社会各界,尤其是创新及科技业界,对尽快成立新的决策局以专注带领香港的创新及科技发展有十分强烈以及清晰的诉求。立法会多数议员亦支持尽快成立新的决策局。

  创新及科技局的成立将能使香港更充分把握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机遇,确保经济能多元地持续增长。自行政长官於去年一月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创新及科技局至今已经接近年半的时间,我们实在看不到有需要进一步推迟创新及科技局的成立日期。故此,我们反对任何延後成立创新及科技局的建议。

  有关新决策局的名称方面,新的决策局将会从现有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接掌有关创新及科技的政策职能,而两个负责创新及科技事宜的政府部门,即创新科技署及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将会隶属新的决策局。

  考虑到新的决策局的政策职能范畴,我们认为创新及科技局这个名称最能准确和清晰地反映新决策局的工作。故此,我希望各位议员能够支持两项原议案而否决所有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