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讬及互惠基金守则》的修订生效

30.01.2015  20:05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公布,对《单位信讬及互惠基金守则》所作的修订已于刊宪后生效。

该等修订旨在落实建议,让公众基金在决定以何种方式对外公开其发售价及赎回价、资产净值及暂停交易通知方面,享有更大的灵活性(注1)。

已更新的 常见问题通函 现已载于证监会网站,就落实有关建议向业界提供进一步指引。

备注:

  1. 该等建议载于2014年12月11日发表的 有关建议修订〈单位信讬及互惠基金守则〉下关于发售价及赎回价或资产净值,以及暂停交易通知的公布规定的谘询总结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