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易受伤害证人
律政司早前向本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已经解述2017年的各项政策措施。我现在概括介绍今年的工作重点。
在推动本港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方面,我们在几方面均有正面的进展。
第一,我们已分别于上个月及本月向立法会提交 《2016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以厘清知识产权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以及《2016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草案》,以订明香港法律准许第三者资助仲裁及调解。我们期望可尽快完成上述立法工作。
第二,我们亦已完成道歉法例的公众谘询工作,希望以独立成章的法例订明道歉的法律后果,藉此提倡和鼓励适时道歉,以促进和睦解决争议。我们的目标是在下个月向立法会提交《道歉条例草案》。
第三,我们已获深水埗区议会支持,在西九龙法院邻近用地兴建调解设施,落实我们在上述地方推展调解试验计划,鼓励市民利用调解,处理合适的小额钱债审裁处的案件,以及其他合适种类的争议。我们期望调解设施于2018年啓用并能同时实施有关计划,以推动更广泛使用调解处理纠纷。
第四,通过调解督导委员会,持续透过不同活动推动香港调解服务的健康发展。当中包括打算再次举办「调解为先」承诺书的活动,推动使用评估式调解,以解决知识产权及其他合适种类的争议。
第五,律政司将会继续在香港、内地及其他地方进行推广活动,并会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辖下的「加强经济和法律基建主席之友工作组」的工作,在亚太区及其他地方加强推广香港在这方面的优势。
第六,财务委员会在去年7月通过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翻新工程的拨款,工程已经展开。我们会在下个月就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的翻新工程征询事务委员会的意见,随后会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传道会大楼是我们为推行「法律枢纽」计划的最后一个主要部分,将会提供办公地方予法律相关组织。落实「法律枢纽」计划,有助创造理想的环境及提供配套设施,利便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的机构在香港发展业务,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竞争力。
第七,继续把握国家「一带一路」策略所带来的机遇,加强推广及研究工作,吸引内地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企业使用香港的相关服务。
在与内地的民商事法律合作方面,我们今年主要会持续推行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我们会与内地相关当局,进一步商讨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建议安排,以争取尽早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继续妥善利用《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加强与广东省及内地其他省市在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我们会继续倡议内地争议解决及相关机构委任更多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人员,亦会继续推广香港作为仲裁地。
在完善法律制度和相关基础建设方面,我们将在三个主要范畴进行工作。
首先,公平而有效的刑事检控制度是维护法治及社会秩序的重要一环。刑事检控科一直恪守《基本法》第63条的条文及精神,以专业、公平和公正的态度独立处理所有刑事检控工作。我们亦会继续推展培训、交流和推广工作,以加强检控工作的质素和成效。
去年,在易受伤害证人在法庭程序中的保护方面,社会上有相当的讨论。我们来年推展的两项措施,将有助回应公众的关注:
第一,我们会提出法例修订,赋予法院酌情决定权,让法院可主动或因应申请,准许指明性罪行的申诉人通过电视直播联系方式提供证据,以加强对这些申诉人在司法程序中的保障。
第二,我们会在2017年首季就落实法律改革委员会《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的建议的条例草案工作草稿,征询法律专业团体、司法机构和其他相关人士的意见。当中一项建议,是赋予法庭酌情权,并在信纳其「必要性」和「可靠性」的情况下,接纳因身体或精神状况不适宜作证人的「传闻证据」作为证供。
我们会在3月份的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议员介绍上述两项措施。
清晰及容易明白的法例亦是法治的重要元素。具有法定地位的香港法例电子资料库「电子版香港法例」,预计会于2月24日启用。我们将逐步核证「电子版香港法例」内的法例资料。我们已于本月16日向委员会提交有关资料文件,供议员参考。我们亦会继续为法律草拟科的律师提供专业培训,以进一步提升法律草拟服务的质素。
就法律改革的工作方面,我们会落实法改会就持久授权书及陪审员资格提出的建议,并会进行公众谘询。此外,我们会继续支援跨界别的「集体诉讼工作小组」及「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分别研究法改会有关「集体诉讼」的建议,以及终审法院在W一案的判词中作出的有关观察,然后向政府提出建议。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已完成就性别承认的研究和讨论,现正集中完成拟备谘询文件,希望能够在今年第一季内,首先就性别承认的部分进行公衆谘询。
就我刚才介绍的各个范畴及律政司其他方面的工作,我希望可继续得到本委员会和各持份者的支持。我和律政司的同事亦会乐意解答议员的提问。
多谢主席及各位委员。
(以上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月23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介绍2017年施政报告及施政纲领中有关律政司政策措施的发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