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
《广东协议》是内地与香港于去年12月在CEPA框架下签署的最新一份协议,也是CEPA发展的一个新的突破。跟以往CEPA及其补充协议不同,《广东协议》采用正面和负面列表的混合模式,表述内地在广东对香港开放的措施,是内地首份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开放的深度和阔度都超出以往的CEPA开放措施。整体来说,在《广东协议》下,内地在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的服务贸易分部门达到153个,占全部服务贸易分部门的95.6%。
服务业是香港经济的基石,占本港的本地生产总值超过九成。内地对香港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除了有利香港业界开拓内地庞大的市场外,亦为香港的经济注入持续发展的动力。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企业,获得累计约港币2,560亿元的业务收益。同期,香港公司因CEPA而在香港获得的累计业务收益达港币1,380亿元。此外,香港的投资者与专业人才,为内地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支援,而我们一流的服务业管理与市场推广经验,亦帮助提升内地服务业的专业水平,并加速与国际接轨。
自CEPA签署以来,特区政府一直与中央和各省市政府紧密合作,不遗余力推动有效实施CEPA,并协助业界加深对CEPA的认识及掌握最新的资料。上星期举行的宣讲会就是一个最佳例子。我们于宣讲会上特设分组研讨会及答问环节,由特区政府、中央部委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按服务行业分组,向我们业界介绍《广东协议》的各项开放及便利措施,以及内地相关政策、行政配套安排、申请条件和程序等,当中包括业界最感兴趣的领域,如金融、会计、法律、建筑及相关工程、旅游、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电信、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等。当日有近300位各界代表参与宣讲会,大家亦很踊跃提问,表达了对两地共同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目标的支持。
中央政府于2011年提出,到国家「十二五」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特区政府与商务部正在共同为这个目标努力。最新的《广东协议》令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率先在广东省落实,其模式及内容,也为2015年年底在内地全境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树立楷模。我们期望业界能及早把握CEPA所带来的机遇,用好CEPA的开放措施,携手为国家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3月30日在报章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