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商业活动须合法
07.06.2017 22:57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杨伟雄今日在立法会回答姚思荣议员的提问时表示,以共享经济为名经营违法业务的行为,均属不能接受,执法部门继续依法对违法经营的商业活动采取行动。
2014年至2016年,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就454宗涉嫌无牌经营旅馆个案作出检控。针对无牌旅馆经互联网或流动手机应用程式出租住宿地方的情况,牌照处加强搜集情报,并在互联网呼吁旅客选择持牌旅馆。
此外,政府密切留意私家车非法载客取酬情况。2014年至2016年,警方就38宗个案执法。
杨伟雄指,以共享经济为名进行的非法旅馆和非法载客取酬活动,在世界各地引起不少争议,未有一致处理方案。相关政策局会密切留意各地发展,以作参考。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07.06.2017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