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征费附例刊宪

07.06.2017  22:58
政府周五于宪报刊登《保险业(征费)令》和《保险业(征费)规例》,让保险业监管局明年1月1日起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政府虽然预留6.5亿元拨款成立保监局和支持初期运作开支,但长远而言,保监局将财政独立。

 

该局表示,保监局会循序渐进地引入征费,按年逐步调升至0.1%目标,以减低对保单持有人的影响;并设征费上限,长期保险保单和一般保险保单分别为100元和5,000元。

 

征费经由保险公司收取,保单持有人在缴付保费时一并支付。

 

有关附例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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