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无线电频谱使用效率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本地流动数据传输量过去数年激增。随着流动通讯服务需求增长,以及物联网(即把实体世界的物件,通过感应器连接到互联网)和智慧城市的发展,无线电频谱的需求正不断上升。然而,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的资料显示,由今年至二○一八年将不会有任何新频带可供分配予流动通讯服务营办商使用。另一方面,国际电信联盟建议,各国政府应腾出600-800兆赫(MHz)的额外频谱,以应付预计於二○二○年後第五代流动通讯技术面世後的需求。就香港的无线电频谱供求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当局编配频谱所涉频带丶编配方式,以及获得的频谱使用费收入为何(以表列出);
(二)鉴於通讯局每三年对政府使用或代表政府使用的频谱的使用效率进行一次检讨,而下次检讨将於本年度内进行,有关工作的时间表及详情为何;通讯局进行检讨时,会否参考其他先进经济体系就善用频谱而采取的新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於近年流动数据传输量激增,当局会否全面检讨本地流动通讯服务和频谱需求情况,以及采取措施促进频谱交易和共用,以期善用使用率低的频带,藉此提高频谱使用效率和供应;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否检讨二○○七年公布的《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并研究及评估未来中丶长期的频谱需求,以制订增加频谱供应的策略?
答覆:
主席:
就议员提出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即二○一一/一二至二○一五/一六年度),政府的频谱使用费收入载列於附表。
(二)根据政府於二○○七年四月发出的《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用於由政府或代表政府提供的服务的频谱以行政方式指配及管理,而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会每隔三年检讨用於政府服务的频谱使用效率,并会参考其他先进经济体的做法,以促进善用有关频谱。
通讯办所作第一次及第二次的「用於政府服务的频谱使用效率检讨」,分别在二○一○及二○一三年进行,检讨报告的概要已上载至通讯办的网站( tel_archives.ofca.gov.hk/zh/freq-spec/govt_review.pdf 及 www.ofca.gov.hk/filemanager/ofca/tc/content_879/govt_review_2013_c.pdf )。其中在第二次的检讨报告中,通讯办建议把一些使用率较低的政府频谱(包括36.5 至 37.5 MHz丶40.7至45.5 MHz丶361至366 MHz及 381.325 至 382.65 MHz的频段),开放予私人机构与政府共用。有关建议经已全面实施。
通讯办现正为政府所用的频谱进行第三次检讨,检讨报告预计於二○一七年第一季发表,当中亦会交代有关第二次检讨的建议措施之实施进度。
(三)频谱属有限的公共资源,通讯局根据《电讯条例》所赋予的权力及《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载列的频谱管理指导原则,确保无线电频谱有效率地编配和使用。根据该政策纲要,如相关频谱有竞争性需求,当局须采用市场主导模式指配频谱,除非有凌驾性的公共政策考虑因素则另作别论。
每当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时,通讯局亦会采用相同原则重新指配频谱,并会参考最新的技术和市场发展,适当地整合可供指配的频带,务求在重新指配有关频谱时能达到最佳的频谱使用效率。而通讯局编配无线电频谱予营办商作公共服务时,一般都采取技术中立的规管原则。营办商可在频谱指配期内自行选择以更先进及有效率的技术更新其网络,从而提高频谱使用效率。
为了更好地善用有限的无线电频谱资源以满足流动数据激增的需求,通讯局在符合牌照规定的基础上容许营办商以不同形式共用流动网络设施及获指配的相关频谱,以减低营运成本及增加频谱使用效率。通讯局亦会考虑流动网络营办商基於改善频谱使用效率及不涉及金钱交易的频谱交换方案。
频谱交易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当中牵涉众多推行上的问题,包括如何防止流动网络营办商透过买入更多频谱以减少市场竞争丶合资格参与者的条件等。《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中订明,当局的政策意向是长远而言会在本港引进频谱交易,而详情须待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解决多项推行问题後决定。我们正准备就频谱交易进行顾问研究,以了解海外最新经验包括市场的新近发展,以助制定未来路向。顾问研究预计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展。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较大的无线电频谱需求会来自第五代(5G)流动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应用,而现时普遍预期 5G 流动服务将於二○二○年左右推出市场。由於预计 5G 服务会采用 6 GHz 以上的无线电频谱,通讯局会密切留意国际上有关编配该些频谱予 5G 服务的最新发展,并考虑本港的实际情况而规划所需频谱的供应。
(四)《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中订明,政府会在认为合适时并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於)本港及国际上的最新科技丶市场及社会发展,以及与频谱政策和管理有关的主要事宜後,不时检讨丶修订丶更改或更新该政策纲要。
至於未来频谱需求,我们将会在下半年展开的评估香港电讯基建容量未来的供应和需求顾问研究中作出评估。
完
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
立法会二十二题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