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终身禁止李莉重投业界

14.02.2017  00:31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的前职员李莉(女)于较早时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后,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终身禁止重投业界(注1)。

李在关键时间负责销售及推广汇丰的投资及保险产品。区域法院早前裁定,她向前雇主讹称在2012年9月及10月曾向五名客户销售一些单位信讬基金及一项保险产品。

李亦声称已向该五名客户解释有关产品的详情及投资风险,汇丰因此处理了这些客户的认购单及投保申请,并向李支付销售佣金。事实上,该五名客户是由李的一名同事转介给她,而李从未与他们见面,亦没有向他们销售任何产品。

区域法院亦裁定,李在2012年11月26日向上述同事支付30,000至60,000元,作为其将客户转介给她的经济报酬。

李于2016年7月13日被判处监禁十个月。鉴于李被判刑事罪名成立,证监会认为她并非获发牌或注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注2)。

本个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转介证监会跟进。

备注:

  1. 李曾是受聘于汇丰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有关人士。她现时没有名列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纪录册,亦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2. 请参阅载于司法机构网站( www.judiciary.gov.hk )的判刑理由(案件编号:DCCC 1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