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福汇亚洲有限公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400万港元

20.10.2016  00:34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因福汇亚洲有限公司(香港福汇)(现称乐天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在进行外汇买卖时执行交易指示的手法违反监管规定,故对其作出谴责及处以罚款400万港元(注1及2)。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由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香港福汇及其联系公司在收到客户的外汇交易指示与执行该等交易之间出现的有利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合共1,452,926.69美元的利润保留,而不利的价格变动则转嫁客户(注3)。

证监会认为,香港福汇没有公平地对待客户,以及没有按《操守准则》的规定,以所能取得的最佳条款替客户执行交易指示及以维护客户最佳利益的态度行事(注4)。

香港福汇亦向客户作出不准确的陈述,表示他们的交易指示会以所能取得的最佳价格执行,但实际上他们却无法受惠于因有关交易的有利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得益。

证监会进一步发现,香港福汇没有设立妥善的内部政策及监控措施,以确保其执行交易指示的手法能有效地遵守所有适用于持牌法团的监管规定。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香港福汇:

  • 与证监会合作解决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
  • 自愿同意向受影响的客户归还全部款项,金额为1,452,926.69美元;
  • 拥有权已易手,其100%的股份自2015年9月起由日本的Rakuten Securities, Inc.持有,而上述缺失源于香港福汇现已被撤换的前任管理层;及
  • 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 因商号执行交易指示的手法而未能从交易中的价格改善而获利的香港福汇客户,所涉及的款项将会在30天内存入他们的帐户。香港福汇将会联络已不再持有帐户的客户,通知他们该帐户已为此暂时重开。

    备注:

    1. 香港福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受规管活动。
    2. 香港福汇的业务于2015年9月被Rakuten Securities, Inc. 收购。香港福汇已于2016年4月改名为乐天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已由新的东主接手经营而前任管理层亦已被撤换。
    3. 合共有3,739个香港福汇的帐户受到影响。
    4.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有关纪律处分行动声明载于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