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就中信一案定出聆讯日期

15.12.2014  17:35



根据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主席夏正民法官(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Hartmann)所作出的指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及其五名前执行董事被指于2008年9月12日刊发的通函内披露有关中信财政状况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一事而展开的研讯程序将于2015年11月16日开始(注1及2)。

审裁处已预留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底止该段期间作聆讯之用,目前预计聆讯需时30天。

备注:

  1. 五名前执行董事分别是主席荣智健(男)、董事总经理范鸿龄(男)、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男)和李松兴(男),以及执行董事周志贤(男)。
  2. 请参阅证监会 2014年9月11日 的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