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07.12.2015  19:13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二月六日)从泰国曼谷返抵香港後,在香港国际机场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我今次去曼谷出席第五十四届东南亚狮子大会,今次很多位狮友都出席这次会议,因为明年第五十五届东南亚狮子大会将会在香港举行,到时相信最少有八千位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地方的狮友参加这个盛会。今次我参加是表达对狮子会过去对社会服务和文化交流作出的贡献(的感谢),所以我很期待明年十一月举行这个盛会。

记者:现在政府是否不论多少人反对《版权条例》,政府都不会让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昨日举行集会的网上团体,过去两年多我的同事都有跟他们直接沟通,亦听取了他们和其他使用者的意见後,引入了多项豁免,包括戏仿丶模仿丶引用丶评论时事丶营造滑稽及模仿(应为讽刺)这六种豁免。今次是法例明文保障使用者的表达和创作的权利,给予更多空间去创作。大家亦看到几日前(举行的)知识产权贸易论坛上,世界各地很多的朋友都来香港参加这个盛会,可见香港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空间。我们亦需要更新本身有关的条文,包括《版权条例》。其实《版权条例》可以说是已经落後了十多年,今次是更新这个条例,以跟上国际标准,包括(国际)版权公约所需的要求,所以是有需要做这件事。我希望这些正常的条例更新的做法,不会变成一个政治运动,因为这真是一个比较正常的更新条例(的工作)。

记者:(会否考虑泛民修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的同事包括知识产权署署长,这几天就着网民提出的很多意见都作出了回应,解释了今次的豁免其实保障了网民的表达和创作的自由,所以我们希望澄清大家可能对条例的误解。我希望大家以理性和正面的态度去审视整件更新条例的工作,要从香港的整体利益(着想),特别是我们的创意产业,其实它们的生存空间很视乎我们是否能够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内,能够更新和跟得上国际的标准。

记者:网民最想有开放式豁免,会否担心政府的态度强硬,星期三会有人包围立法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说过,我的同事在这两年间跟这些网上的机构(团体)一直有保持沟通,亦听取了很多意见,亦在可行范围内引进了很多这些豁免,以回应网民的关注。我刚才亦提到,署长在这几天都尽量解释大家的一些误解,误以为(条例修订)是打击言论自由,其实今次是在法例上明文保障他们这方面的自由。多谢大家。

2015年12月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2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