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数码证书及智能身份证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多年前开始推动公共服务电子化,在二○○○年推出香港邮政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以及在二○○三年六月开始向市民签发智能身份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在二○○○年推出电子证书时,预计由二○○○至二○一四年每年会发出的电子证书数目,以及同期每年实际发出及续期的电子证书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电子证书的类别提供分项资料;
(二)是否知悉,自二○○七年至今,电子证书业务每年的收入丶支出及损益状况分别为何;若未能提供有关数字,原因为何;
(三)现时哪些政府服务接受电子证书或其他认可数码证书作核实服务使用者身分之用;提供该等服务的政府部门丶服务的详情及每年使用电子证书的人次为何;当局会否采取措施增加电子证书或其他认可数码证书的使用人次;若会,措施的详情及预期成效为何;
(四)现时哪些政府部门利用智能身份证内置晶片的储存及处理数据功能提供公共服务,以及该等服务的详情为何;政府有否计划在第二代智能身份证引入新技术;若有,详情为何;有否政府部门计划利用新技术提供公共服务;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实施时间表为何;及
(五)现时的智能身份证的设计使用年期;因晶片损坏而被更换的智能身份证迄今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鉴於当局去年表示正计划就智能身份证系统进行研究,该项研究的进度及结果为何;有否计划把市民的身份证更换为第二代智能身份证;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五个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根据《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邮政署署长是公共核证机关(注),向个人和机构发出数码证书(由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发出的数码证书称作「电子证书」),供使用者进行须核实身分和具法律效力的电子交易。自二○○○年至二○一四年,香港邮政核证机关预计每年发出的数码证书数目,以及同期发出及续期的数码证书的实际数目,详列於附件A。
(二)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由二○○七年四月起将电子证书服务外判,由承办商营运,并负责所有开支及直接收取各项电子证书服务收费。由於营运数据属商业敏感资料,所以未能提供。
(三)现时,共有四十一项电子政府服务须使用数码证书作签署或核实身分。过去三年,使用数码证书於电子服务的次数累积超过一亿五千万,详情见附件B。
使用数码证书可确保电子交易得以保密进行,更可让用户进行数码签署,确保交易双方进行的电子交易不可否定,以及交易过程中所传送的资料俱属真确完整。尽管数码核证服务在国际上仍尚未普及,但当中所涉及的技术基础,至今仍是确保电子交易安全的有效方法。有见及此,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致力推广应用数码证书於须认证的电子服务。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亦推出使用数码证书的新系统和服务,例如,警务处的「智能委任证系统」,及即将推出的入境事务处的更新地址记录服务,和学生资助办事处的网上申领资助服务等。
我们在新的「2014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中,建议研究提供免费数码证书予全港市民,从而促进更多需要认证的网上服务使用数码证书,让市民安全稳妥地使用电子服务。
(四)智能身份证内置的晶片,具备多功能用途。其中储存於晶片内的身份证资料,包括中英文姓名丶身份证号码丶出生日期及身份证签发日期,可供获授权的政府部门读取。在提供服务时须读取持证人身份证资料的政府部门包括入境事务处丶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丶衞生署及医院管理局,详情载於附件C。
(五)香港智能身份证以耐用物料制成,设计使用年期不少於十年。自二○○三年六月起至二○一三年十二月底,入境事务处共签发超过一千一百万张智能身份证,其中因晶片损坏而须换证的个案约有55 000宗,占总签发量的0.49%。
至於未来发展方向,入境事务处已委聘顾问就新一代智能身份证系统进行研究,预计将於今年年中完成。现时尚未拟订具体更换身份证的时间表。
(注)除了邮政署署长,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亦是可发出数码证书的认可核证机关。
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