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马来西亚加强合作
17.03.2016 21:18
本文来源: 政府新闻网
根据互认安排,获香港海关认证为认可经济营运商的公司在出口货物往马来西亚时会获通关便利,例如减少查验或优先清关等,而马来西亚海关认证的同类公司也会同样受惠。
这是香港海关与其他海关当局签订的第六份互认安排,早前五份与内地、印度、韩国、新加坡和泰国签订。
该计划2012年4月实施,至今已有29家公司获香港海关认证为认可经济营运商,包括跨国公司和本地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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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6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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