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大楼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大家辛苦了,今日大家等了很长时间。大家都有目共睹,今日在议会内点算人数的时间很多,亦有很多次是(等了)十多分钟才够人数开会,所以这个议题──《(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会在明早才能够恢复二读。我在这里希望大家凝聚一个共识,就是这条条例其实是优化和更新《版权条例》,因为这条条例已经落后了十多年,其实我们过往自二○○六年至今已争取了很多共识,这个共识或者我给大家看一个图。
这个是来得不易的一个共识,在图中大家见到其实今次我们的条例(草案),例如传播权利,能够给予版权拥有人更新打击大规模侵权的行为,例如是一些串流行为,所以其实版权拥有人在这个条例草案上,能够取得他们很重要的部分,而网络服务提供者亦在这里有法定的「安全港」制度,网民亦有增加了对他们的保障,这些保障就是六大豁免,是戏仿丶讽刺丶营造滑稽丶模仿丶评论时事和引用。知识产权署署长亦多次解释了,这个范围是非常广阔,能够帮助网民在二次创作或日常通常的网上行为多了很多保障。所以其实今次版权拥有人想打击的是大规模的侵权行为,而不是网民的一般行为,所以他们跟网民是没有对立。而经过多年的谘询,在条例(草案)多了的六项豁免,亦是上次草拟条例时网民的顾虑,所以今次是因应他们的意见,已经修改了条例草案,所以取得这个共识是非常不容易的。
另外网民今次希望透过修订在公平使用丶个人用户衍生内容和限制合约凌驾这方面有三个修订,但在版权拥有人方面,他们都有另外一些诉求,就是打击侵权机顶盒或(应用)程式,或者阻截侵权网站,和延长版权年期。这两方面(的持份者)都有不同诉求,今次没有放进条例草案内,因为这些未取得共识。但大家看到在条例草案内,各个持份者都取得大部分诉求,他们另外未有共识的诉求,我们已经承诺在下一轮谘询中,会针对这些议题进行谘询,及在下一个立法会年度(应为下届立法会)如果有共识的话,便推出这些建议。所以我们是按部就班,现在大家有共识的部分,在条例(草案)已经包含在内,这是大家来之不易的共识,我希望真的要将《版权条例》更新。明日便会开始恢复二读,我亦希望大家以理性和正面的态度去处理今次这件事。
记者:你怎样评论今日有很多次议员点人数,但亦有很多时候议员等了十多分钟才返回会议厅?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只可以说,我们会尽量配合立法会内部的工作,条例草案明日会恢复二读。
记者:中止待续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发生了,你们有没有后备计划?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是一定呼吁议员反对中止待续(议案)的,因为如果中止待续(议案)真的通过了,条例草案要再次提交立法会(审议)的会期,因为还有其他工作,是很少空间丶是非常困难的。这条条例已经由二○○六年讨论至现在,我觉得是时候快些更新条例。
记者:会否拿这个牌直接跟网民对话?今日都不能开始(恢复二读),预计下年初何时才可以通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的同事就算不计以前的(沟通工作),在二○一三年开始谘询时已经跟网民开了最少二十次会议,其实这些沟通是一直进行的,正如我刚才所说,当中这些共识是得来不易的,我希望大家珍惜这个机会。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