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际证券因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1,960万元
21.04.2020 04:10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交银证券)因犯有一连串监管违规事项,包括在处理第三方资金存款及维持和实施保证金贷款和追收保证金政策方面的缺失,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并罚款1,960万元(注1)。
交银证券亦没有设立充分及有效的监控措施以识别第三方存入客户帐户的款项,以至未能确保该公司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及《内部监控指引》和《操守准则》内的多项条文(注2及3)。
具体而言,证监会发现,有多笔分别在2009年、2011年及2015年以支票及银行转帐方式存入客户帐户的第三方存款,直至2016年才被识别出来。
证监会在检视交银证券于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期间的保证金贷款和追收保证金政策时,亦发现有广泛不足之处,包括未有:
此外,交银证券没有确保:
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完
备注:
- 交银证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经营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业务。
- 《适用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 相关监管规定的详情载列于纪律行动声明。
有关纪律处分行动声明载于证监会网站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1.04.2020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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