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一定要得

23.04.2015  10:47
为推动香港的政制发展,行政长官在2013年10月宣布由我、律政司司长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组成政改谘询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在过去18个月的工作中,我们进行了两轮公众谘询,出席了超过300场谘询会及地区活动,收到超过26万份书面意见;专责小组与立法会议员进行了早餐会、晚餐会、分批约见;特区政府亦安排了立法会议员与中央负责政改的官员在香港、上海和深圳会面等等。其间发生了历时79天的违法「占领行动」、立法会泛民议员的「全面不合作运动」和形形式式的抗争活动,为本来已是相当复杂和敏感的政改讨论,增添紧张和令人焦虑的气氛。尽管如此,专责小组和相关同事仍然抱着迎难而上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向达致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迈进。

 

特区政府昨日发表了《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谘询报告及方案》,标志着这次政改工作已进入最后、最关键的时刻。我们以《谘询报告及方案》封面的口号是「2017,一定要得」,是要反映广大市民对如期实现普选行政长官的期盼,不愿这个香港民主发展历史性进步的机会白白流走。政府提出的普选行政长官方案大概在两个月后便会在立法会进行表决,我恳请各位市民积极发表意见,支持通过普选方案。

 

在过去一年半的讨论中,有三点是非常明显的。一是广大市民一直都十分期盼在2017年能顺利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历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二是行政长官普选源于《基本法》的规定,因此,制订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严格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符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符合特区的宪制和法律地位。三是作为一个多元开放的社会,对政制发展这极具争议的议题有不同意见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制要向前发展,大家就必须求同存异,寻求共识。特区政府的工作,就是要设计一套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从而如期实现2017年「一人一票」的普选目标。

 

特区政府昨天提出的具体方案,完全符合《基本法》和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并用好了《决定》提供的空间,采纳更民主、更开放的做法,从而增加行政长官普选的竞争性。我们相信方案能回应社会各界人士要求如期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的强烈诉求,以及在众多不同的意见中力求平衡,能争取多数市民、立法会、行政长官及中央接受,让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得以落实。

 

按照特区政府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负责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委员会由1,200人,沿用现时选举委员会安排,按四大界别下38个界别分组组成,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要求的均衡参与、兼顾各界各阶层利益的原则。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程序将分两阶段进行,在「委员推荐」阶段,采纳较低的「入闸」门槛,让更多有志人士可成为参选人,争取提名委员会支持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1,20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每人只可推荐一人,获得120名委员联合推荐后可成为参选人,每名参选人最多只可获得240名委员联合推荐,换句话说,制度可容许最少5个和最多10个参选名额。在提名过程中,每名参选人将有足够的时间和平等的机会,向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市民大众介绍政纲,争取支持。提名委员会委员可选择支持所有参选人或部份参选人,并至少投票支持两名参选人,获提名委员会半数以上支持的两至三名参选人将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方式在候选人当中选出行政长官,得票最高者当选,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个普选方案合宪、合法、合情、合理而且公开、公平、公正、具透明度、有竞争性,值得向社会推荐。

 

社会上有部分人认为中央或特区政府应该承诺将来选举办法可以优化,以增加市民对落实方案的决心。事实上,行政长官实行由全港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选产生后,即已实现《基本法》第45条的规定有关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最终达至由普选产生的目标。至于普选制度确立后的优化问题,《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的《解释》已清楚提供可启动进一步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法律基础。当然,是否有需要进行修改及启动相关修改程序,要视乎当任行政长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出考虑。

 

香港社会自回归以来就普选相关议题已讨论多年。走过那么漫长的「普选之路」,我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充满期盼,希望可以让普选在2017年付诸实行。如果方案被否决,不但政制发展原地踏步,更无法估计要到何年何月才会再次启动「五步曲」,实现普选行政长官。相反,若2017年能够落实普选,由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及其领导的特区政府将有足够的政治能量进一步推动政制向前发展,包括实现全部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立法会在香港的政制发展担当重要的宪制角色和责任。要成功落实普选,我们必须得到全体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案。社会上有不同机构进行的民调,大部分反映一直以来有一半或以上的受访者接受按照《基本法》和8.31《决定》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办法。民意的取态是非常清晰的。我和广大市民一样期望议员考虑多数市民的意愿和政治现实,作出应有的承担,展示所需的勇气,以香港整体和长远利益为依归,让香港市民可以普选行政长官、让民主发展可以向前走。

 

从第一轮谘询「有商有量,有根有据,实现普选」,到第二轮谘询的「2017,机不可失」,香港经历了不平凡的16个月。在这段时间,社会争拗不休,甚至出现社会秩序及法治被冲击。不过,香港广大市民的理智、坚毅、务实、守法等素质也展露无遗。现在,政府已实实在在提出具体方案,回应广大市民对落实普选的强烈诉求。尽管前路艰辛,我期盼在中央坚定不移地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推进民主发展,在各位立法会议员愿意放下成见、求同存异、理性沟通下,我们能够实现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共同创造香港政制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4月23日在报章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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