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改善措施 保障食水安全
今日是2015/16立法年度的首次立法会会议,我们就要处理由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提出的动议,实在令人感到有点无奈。提出议案的范国威议员和何秀兰议员都表达了他们对这次公共屋邨的食水含铅超出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关注,和对有关部门的批评,我想稍后发言的部分议员都会有类近的言论。我完全理解面对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食水安全事件,议员有责任向官员提出质询和监察政府的工作,而我们亦全面配合,例如在立法会暑假休会期间,我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同事出席了内务委员会的两次特别会议,就事件的最新发展和跟进工作,向立法会作出综合和全面的汇报。或者顺便提一句,政府没有暑假休会这回事,我们都是随时候命来接受议员的质询。我们接受批评,承认制度不足,亦有决心不断作出改善,确保本港食水安全,但对于有议员在政府已采取全面彻查的情况下,仍然在今日提出以《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成立专责委员会作出调查,我们认为并无这个必要。
政府一直高度关注食水含铅事件,所以我完全不能够同意或者接受何秀兰议员刚才所说,政府一直想淡化这事件,又或者政府等到天怒民怨才做事,叹慢板。自7月10日傍晚房屋署公布启晴邨一批食水样本含铅量不符合世卫《饮用水水质准则》后,我随即于翌日,即7月11日,因为我们连周末都不放假,星期六早上召开跨部门高层会议,换句话说在15个小时内就已经统筹跟进工作。至今这个跨部门的机制已举行了17次会议,我除了因外访和稍为休假一星期没有出席其中两次会议之外,一直都是亲自主持所有其他会议,和来自八个政策局、11个部门和医院管理局的同事,检视事态的发展,尽速推出多项措施。而协助处理今次事件的前线同事,更是不计其数。纵然不能说他们是不眠不休,但大家都努力工作、互相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应有的团队精神。
正如我在9月1日的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指出,我在事件发生的很早阶段,已公开表示政府是本着三大原则处理今次事件,即公开透明,以人为本和全面彻查。事实证明,秉持这些基本原则,有效地防止政出多门,并大大减低了事件引起的不必要社会恐慌。
按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一直频密地向传媒及公众交代事件的发展,一有新发现、新措施或新进展,我们就尽快公布,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让受影响公共屋邨的居民知所应对,让市民掌握最新的情况。由7月11日至今,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已举行15次记者会,详细解释最新情况及回答记者提问,并发放41份新闻稿交代细节。相关官员,包括我本人,在出席公开场合时回应记者有关食水含铅事件大约有60次。
今次食水含铅事件最早于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的公共屋邨发现,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一共有11个项目发现食水含铅量超标,自8月28日以来已再无新的公屋项目发现超标,情况可说已经稳定下来。而我们亦已因应情况制订了全面策略,就不同楼宇组别(包括公共屋邨、学校、福利设施、医院及其他设施)按部就班地进行验水工作。
议员都必定关心在食水含铅事件中的责任谁属的问题,因此我必须再次指出供水系统的建造、保养和维修是有明确责任和分工的。从水务署的主要管道接驳至楼宇地界接驳点为止的水管,由水务署负责;从楼宇地界接驳至楼宇内部的公用配水管,由发展商和代理人(一般为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所有在单位/屋内喉管则由业主负责。因此,私营机构或市民,如关注屋邨/大厦食水的含铅量,应委讬认可化验所进行抽取样本及化验。至于其他属政府和房委会的设施,则分别由政府和房委会安排跟进工作。
今次事件对11个公屋项目内的29,000个住户的日常生活上造成不便、以至居民对健康的忧虑,我们深感不安。因此,我们一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推出应变和跟进措施。例如每当政府证实一个屋邨食水含铅量超标后,房屋署和水务署就会马上为受影响邨民即时提供樽装水和临时供水。房屋署、水务署和卫生署代表即晚于邨内出席居民大会,向居民报告最新情况和了解他们的关注。为了减少居民的不便,受影响屋邨的四个总承建商亦应房委会的要求,作出纾缓措施,包括从各屋邨天台接驳喉管至每一个楼层,以及为居民免费安装获得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认证(NSF 53)可减低铅含量的滤水器,并会在两年内免费为住户更换滤芯。另外,房委会会继续与总承建商跟进更换喉管的工作。稍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会就跟进工作作出更详细的交代。
此外,卫生署已设立电话热线,为市民解答有关铅对健康的影响并提供健康建议,亦为食水样本超标的住户,以及居住在受影响公共屋邨的三类较容易受影响的人士,即六岁以下儿童(在这方面我们于8月3日调整为实龄八岁以下的儿童)、孕妇及哺乳妇女安排预约血铅检测。署方亦为所有血铅水平略高于正常的市民作评估和跟进的健康服务。稍后在总结发言的环节,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会就这些检验和跟进工作提供更详细的资料。
在学校方面,我们于9月1日宣布优先为全港近千间幼稚园验水,并逐步为由政府出资兴建并于2005年或以后落成约80间公营及直资学校进行验水的工作(当中小学和提供住宿服务的特殊学校会获优先处理),我们期望可于三个月内完成。我们已经完成310间幼稚园和14所学校(五所特殊学校和九间小学)的验水工作,当中有三间幼稚园有取自固定热水罉的样本超标。当中一间幼稚园确定有关热水罉只供职员食用,但不涉及孕妇和哺乳妇女。至于另外两间幼稚园,教育局已联络卫生署为学生安排到医院进行血铅检测,至今已有87个小朋友进行血铅检测,化验结果显示全部学生的血铅水平正常。
在福利设施方面,我们由10月5日开始分阶段安排约200个为六岁以下须长时间留在服务单位及饮用食水的儿童提供服务的社福单位验水。至今已经完成九个社福单位的验水工作,全部样本均符合世卫标准。医管局已就部分针对儿科病人的医院验水,而我们亦就四个政府宿舍验水,所有样本均符合世卫标准。
代主席,我们处理今次食水含铅事件的第三个原则,是必须全面彻查,找出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成因,检视现行制度,对症下药,推出可行的改善措施。就此,政府成立了三个小组及委员会,就不同范畴及环节进行调查。
(1)水务署于7月15日成立专责小组,包括政府以外的学者和专家,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专责小组于9月25日公布初步调查结果,确定食水含铅量超标是因为锡焊接位含铅,并提出多项改善建议。专责小组会争取于10月底前提交调查报告。稍后,发展局局长会详细交代专责小组的工作。
(2)房委会于7月24日成立公屋食水质量控制问题检讨委员会,全面检视公屋食水供应的品质检验及监管制度。检讨委员会于10月6日公布中期检讨结果,认为房委会就食水供应系统的品质控制有不足之处,而业界普遍对焊接物料含铅的后果以至对食水质素影响认知不足。检讨委员会计划于年底前向房委会提交最后报告。稍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会就此作出补充。
(3)按行政长官在7月17日建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8月13日委任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除了确立公共租住房屋项目食水含铅超标的成因外,亦包括检讨和评定香港食水现行的规管及监察制度是否适当,以及就香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议。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相当广阔,涵盖本港各类楼宇食水供应的现行制度的检讨,并就此提出建议。
调查委员会现正进行调查研讯,包括向相关政府部门就香港及公共租住房屋食水的情况以及现行监管食水水质的机制等事宜收集资料和文件。委员会曾于8月21日到水务署的滤水设施和政府化验所进行视察,加深了解水质的测试及监控,以及检验食水和喉管样本的过程和技术,亦于8月27日在报张刊登通告,请任何人士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调查目标的资料及有关文件。委员会正收取和考虑其他与研讯有关的证据,并将于10月20日开始聆讯。聆讯一般会开放予公众人士旁听,委员会会在其网页公布各项详细安排,包括聆讯时间和证人等。
我必须强调,特别我听了范国威议员说这些委员会全部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这是完成不正确的。调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法定机关,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成立,可就事件进行独立而全面的调查。委员会具备法定权力,强制有关人士作供及披露文件,亦可讯问经宣誓后的证人。同时,委员会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庆伟出任主席兼委员,以及前廉政专员及前申诉专员黎年为委员,其独立性毋庸置疑。我们相信,委员会定可不偏不倚地,独立展开调查研讯。
水务署领导的专责小组和公屋食水质量控制问题检讨委员的两份报告,将为调查委员会提供参考,而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将会全面配合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研讯。
各位议员,今次事件揭示了各相关界别对食水含铅问题以及铅对健康的影响等方面,认知不足,因而导致公屋食水供应系统建造和供水设施监督的制度有不足之处。我们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以全面保障市民食水安全。事实上,相关部门绝不敢怠慢,已推行多项改善措施,即时回应问题。我亦已要求水务署,全面检视涉及保障食水安全的相关事宜,包括就固定热水罉和饮水机这些用水器具的规管事宜。
要减低食水中含铅的水平,需要政府、发展商、建筑承建商、认可人士、持牌水喉匠、水喉工人、水喉和装置供应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和用户等所有持份者的共同承担和努力。为了加强市民就食水含铅和相关健康建议的认识,我们积极加强公众教育。我们印制了一本《香港的食水供应:减低食水含铅》的小册子,发送到受影响公屋的每个住户,并上载于网页,及存放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和房屋署各屋邨办事处,供市民索取和参阅。政府新闻处特设专题网站,卫生署和医管局亦分别拍摄了专题短片。
最后,我向各位承诺,政府绝不会回避问题。现时,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正进行调查研讯的工作。就调查委员会将来提出的建议,我们必定会认真研究和跟进,包括考虑修订法例或推出行政措施,以完善我们的制度。验水和验血的工作将持续按部就班地进行。我们亦会继续小心聆听各位议员和各界的意见,并向传媒及公众交代事件的发展,采取所有适当行动,以保障食水安全。
刚才范国威议员和何秀兰议员都提到责任谁属这个问题,我相信稍后发言的议员都会在这方面表达意见。我会在总结发言时再作回应。
鉴于以上各项跟进、调查和检讨工作,我们认为立法会无须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设立专责委员会以调查食水含铅事件。我呼吁议员反对范国威议员的议案。
多谢主席。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10月14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范国威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提出的议案的开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