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费八月一日起设二百元上限

21.06.2018  01:47

   为进一步降低高价货品进出口香港的成本,由八月一日起,每张进出口报关单的报关费将设二百元上限。新措施适用于八月一日或之后进口、出口或转口香港的物品。

   立法会今日(六月二十日)通过《2018年进出口(登记)(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为每张进出口报关单的报关费设二百元上限。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感谢立法会通过修订规例。他说:「为报关费设上限会直接惠及本地贸易及物流业界,可减低他们的进出口营运成本,协助业界朝高增值方向发展,并支持香港的高价货品贸易、储存、物流及分销业务进一步发展,巩固香港贸易枢纽的地位。」

   他续说:「为报关费设上限预计每年可为业界节省约四亿五千八百万元,约九十万个每个涉及货值高于一百六十四万四千元物品的报关个案得以受惠。」

   新措施生效后,进出口报关和缴费手续安排不变,查询请联络香港海关(热线电话:2707 7748;电邮:[email protected])、政府统计处(热线电话:2877 1818;电邮:[email protected]),或三家获政府委聘提供政府电子贸易服务的供应商(即标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及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联络资料载于 www.cedb.gov.hk/citb/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gets_sp.html )。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