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禁止蔡兆基重投业界九个月

10.01.2017  04:31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因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前财务策划经理蔡兆基(男)假冒客户签名,禁止他重投业界九个月,由2017年1月7日起至2017年10月6日止(注1)。

证监会发现,蔡于2015年8月在两份投保申请文件上假冒一名客户签名,目的是要赶及在限期前提交该等文件。

该客户在投保申请文件获批后收到有关副本以供保存时,发现有人曾假冒她的签名,于是向大新银行作出投诉,继而揭发了蔡的伪造行为(注2)。

鉴于蔡作出上述伪造行为,证监会认为他并非获发牌或注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注3)。

本个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转介证监会跟进。

备注:

  1. 蔡曾是受聘于大新银行有限公司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有关人士。他现时没有名列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纪录册,亦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2. 该客户没有因蔡的伪造行为而蒙受任何损失。
  3. 蔡被控以两项《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伪造罪。2016年5月,蔡到东区裁判法院席前应讯,但控方决定不提供指控他的证据,法院命令他以2,000元的款项签保,为期12个月。

有关纪律处分行动声明载于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