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第二次乔装客户检查计划显示销售手法有不足之处

19.12.2014  02:44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公布 第二次乔装客户检查 的结果,显示持牌法团有必要采取更多措施改善在遵守销售手法规定(注1)方面的情况。在是次检查中,服务供应商向十家持牌法团(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及经纪行)进行了合共150次检查。

在2010年的检查中被识别出的若干不足之处,在本年度的检查中仍然出现(注2),当中包括在评估产品是否适合客户时未有全面考虑客户的相关情况,及未能解释所推介产品适合客户的原因。

此外,2014年的检查显示在销售手法方面有以下的主要不足之处:

  • 在解释高息债券及衍生产品的特点,或披露相关风险方面有所不足或不正确;
  • 没有评估客户对衍生工具的认识;及
  • 没有向客户提供所推介产品的相关及重要资料,例如《产品资料概要》。
  •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持牌法团必须提升其系统及监控措施,藉以确保全面遵守销售手法规定。管理层有责任维持一个适当的企业管治架构,及妥善地监督销售活动。”

    证监会将会要求相关持牌法团针对主要的不足之处采取纠正行动。此外,证监会将继续协助业界遵守销售手法规定。

    备注:

    1. 有关销售手法的规定,可参阅证监会发出的《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适用于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及《有关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的〈常見问题〉》。
    2. 这是证监会第二度委聘服务供应商进行乔装客户检查计划。2014年的检查主要集中于三大范畴 ─ “认识你的客户”程序、解释产品特点及风险披露,以及产品合适程度评估,亦涵盖了在2010年进行首次检查计划后生效、有关销售手法的《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加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