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第二次乔装客户检查计划显示销售手法有不足之处
19.12.2014 02:44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公布 第二次乔装客户检查 的结果,显示持牌法团有必要采取更多措施改善在遵守销售手法规定(注1)方面的情况。在是次检查中,服务供应商向十家持牌法团(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及经纪行)进行了合共150次检查。
在2010年的检查中被识别出的若干不足之处,在本年度的检查中仍然出现(注2),当中包括在评估产品是否适合客户时未有全面考虑客户的相关情况,及未能解释所推介产品适合客户的原因。
此外,2014年的检查显示在销售手法方面有以下的主要不足之处: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持牌法团必须提升其系统及监控措施,藉以确保全面遵守销售手法规定。管理层有责任维持一个适当的企业管治架构,及妥善地监督销售活动。”
证监会将会要求相关持牌法团针对主要的不足之处采取纠正行动。此外,证监会将继续协助业界遵守销售手法规定。
完
备注:
- 有关销售手法的规定,可参阅证监会发出的《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适用于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及《有关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的〈常見问题〉》。
- 这是证监会第二度委聘服务供应商进行乔装客户检查计划。2014年的检查主要集中于三大范畴 ─ “认识你的客户”程序、解释产品特点及风险披露,以及产品合适程度评估,亦涵盖了在2010年进行首次检查计划后生效、有关销售手法的《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加强规定。
本文来源: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19.12.2014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