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场外衍生工具及操守风险展开谘询

20.12.2017  21:29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展开为期两个月的 谘询 ,就微调场外衍生工具制度(注1)及规定持牌法团须妥善管理对有关连人士的财务风险承担的建议征集意见。

因应市场意见,证监会建议微调受规管活动的范围,以进一步厘清场外衍生工具发牌制度,例如收窄某些受规管活动的范围,使其不涵盖非金融集团的企业财资活动及某些投资组合压缩服务。

是次谘询亦包括有关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纾减、客户结算、纪录备存和其他操守规定,以及新的场外衍生工具制度下有关牌照费用、保险、胜任能力及培训规定的建议。

在更广泛的层面上,证监会建议规定持牌法团须妥善管理其对集团联属公司及其他有关连人士的财务风险承担,而在管理有关财务风险承担时所采纳的风险管理标准,应与其管理对独立第三方的财务风险承担时所采纳的风险管理标准相同。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ely Alder)表示:“这些建议是一套全面改革方案的一部分,改革的目标是改善香港的场外衍生工具活动监管制度,及加强管理在与关连人士进行交易或业务往来时的操守及财务风险。证监会与多家其他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制订了一套法律及监管框架,以实践二十国集团有关改革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承诺,而香港已在这个方向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欢迎相关人士于2018年2月20日或之前,透过证监会网站( www.sfc.hk )或以电邮( [email protected] )、邮寄或传真(2523 4598)方式提交意见。

备注:

  1. 二十国集团领袖在2009年9月的匹兹堡峰会及2011年11月的康城峰会上,共同引进场外衍生工具市场改革,以提升市场透明度、降低对手方风险及防止市场违规行为。证监会于2013年9月发表了有关规管场外衍生工具的主体法例的谘询总结。《2014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于翌年制定,现正分阶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