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利和经销集团的建议私有化展开内幕交易检控

09.06.2017  23:35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东区裁判法院对林易彤(男)、陈烈镇(男)及梅家梁(男)展开刑事法律程序,指他们涉嫌就利和经销集团有限公司(利和经销)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注1)。

证监会指称,林在透过其与利和经销的专业关连而得悉利丰有限公司要将利和经销私有化的建议后,于2010年8月5日至9日期间,怂使或促致其朋友梅及陈就利和经销股份进行交易。梅及陈从林获悉有关私有化建议的消息后,就利和经销股份进行交易(注2)。

三名被告暂无须答辩。聆讯押后至2017年7月26日。

备注:

  1. 利和经销已被私有化,其股份在2010年11月1日被撤销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2. 利丰有限公司在联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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