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委任法规执行部临时主管

18.09.2015  18:37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委任副首席律师葛美龄女士(Ms Maureen Garrett)出任法规执行部临时主管。

葛美龄女士将会执掌法规执行部,直至施卫民先生(Mr Mark Steward)替任人选的全球招聘工作完成为止。施卫民先生即将离开证监会,到英国的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出任同等职位(注1)。

葛美龄女士于1999年加入证监会法律服务部,具丰富经验,期间带领证监会为执行法规而在香港法院及审裁处展开的诉讼,并与法规执行部有多年的紧密合作关系。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委任葛美龄女士出任临时主管,将可确保本会在委任施卫民先生的正式继任人前,能够继续全力进行执法工作。”

完         

备注:

  1. 施卫民先生现时的合约将于2015年9月24日完结。请参阅证监会 2015年6月5日 的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