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私人基金及委讬帐户中发现到不寻常情况

01.08.2017  04:07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发出 通函 ,对一些私人基金(注1)及委讬帐户的管理情况表示关注。证监会在监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持牌法团时,发现其中一些私人基金和委讬帐户的投资高度集中、流动性低且互有关连,并发现当中存在不寻常之处。

该通函列出多项不寻常情况,包括委讬帐户持有人的帐户内有庞大而高度集中的股票持仓,但资产管理公司只是按客户的指示行事,而没有行使投资酌情权。此外,证监会发现一些个案涉及相关人士透过买入及卖出单据,购入或出售上市公司股份。

证监会亦发现到在某些情况下,基金投资者或委讬帐户持有人是那些基金或委讬帐户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或联系人士。有一宗个案,某资产管理公司的董事,亦是该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所投资的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行政总裁。

该通函内所阐述的作业方式的性质和实际的商业成分令人质疑,并可能隐瞒了在上市公司的持股量。此外,证监会警告,过度集中持有流动性低或互有关连的股票,可能会对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表示:“假如私人基金或委讬帐户被发现用作为不当活动提供资金或藉以隐瞒这类活动并令投资者利益受损,证监会将会毫不犹疑地对未能遵循监管规定的资产管理公司及其高级管理层采取行动。特别是,资产管理公司不应对其客户建议的可疑安排及交易视若无睹,并应避免卷入任何市场失当行为或其他不法活动。”

资产管理公司亦应在合理地怀疑其客户可能已严重地违反、触犯或不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订的市场失当行为条文时,向证监会作出汇报(注2)。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私人基金前务请采取防范措施(注3),包括:

  • 细阅基金的销售文件,尤其注意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以及向资产管理公司作出适当查询;
  • 除了考虑基金的表现及回报外,亦应全面了解基金的性质及风险,例如基金是否高度集中于流动性低或互有关连的股票;及
  • 将基金的风险概况与自身的个人状况进行配对,以决定投资是否适合自己。
  • 备注:

    1. 私人基金主要是指开放式私人基金,其投资者可按照销售文件所载的基金交易频密程度,随时将基金赎回。
    2. 参阅《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12.5段。
    3. 有关更多投资者教育资料,请参阅证监会的全资附属机构投资者教育中心的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