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就新奥能源前高层人员涉嫌从事内幕交易展开研讯程序

26.07.2016  01:32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对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的前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郑则锷(男)展开研讯程序,指其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燃气)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注1、2及3)。

2011年12月12日,新奥能源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刊发设有先决条件的自愿全面收购要约(有关要约)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它们就收购中国燃气所有发行在外的股份提出的要约,要约价格为3.50元,与中国燃气股份的前收市价相比有25%溢价。

证监会指称,郑自2011年11月中起获悉有关要约的详情,并在2011年11月中至2011年12月初期间透过一个代名人户口买入中国燃气股份。该等股份在上述公告刊发后不久售出,获利约300万元。

证监会亦指称,郑知悉有关要约详情对中国燃气的股价来说属重要消息,且在刊发公告前未为公众所知。

备注:

  1. 新奥能源自2002年6月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2. 郑已辞任其职务,由2012年9月28日起生效。
  3. 中国燃气自1995年10月起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4. 证监会向审裁处发出的通知载于审裁处网站( www.mmt.gov.hk ),当中陈述证监会在审裁处展开研讯程序的理据。